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谨就回应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所刊登内容有关本公司建议将若干物业以不动产投资信托(「不动产投资信托」)形式上市的若干报章报导(「报章报导」)发表本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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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谨就回应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所刊登内容有关本公司建议将若干物业以不动产投资信托(「不动产投资信托」)形式上市的若干报章报导(「报章报导」)发表本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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