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A)

时间:2007-10-22 来源:北辰实业 作者:desheng1 点击数: 字号: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批准本公司受让北京北辰物业管理公司、北京北辰汽车租赁公司、北京北辰饭店管理公司、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汇发旅游商贸公司、北京亚奥实业总公司持有的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房地产”)共计4.398%(2199.7112 万股)股权,受让价格为3663.08 万元。鉴于本公司持有北辰房地产86.22%的股权,是北辰房地产的控股股东,同时,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北京亚奥实业总公司、北京市汇发旅游商贸公司、北京北辰饭店管理 公司、北京北辰汽车租赁公司及北京北辰物业管理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 条的规定,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 条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没有达到披露标准;同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六家转让方,除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外,均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士,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并达到披露标准应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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