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修订)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织机构、明确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本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性质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办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按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报请董事会审议;根据董事会的具体授权也可对授权范围的事项作出决策。
……
详情点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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