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实业” ,或“公司” )公开发行的 2014 年公司债券( 分为“ 14 北辰债 01, 债券代码: 122348”和“ 14 北辰债 02, 债券代码: 122351 ”两个品种, 以下简称“ 14 北辰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及非公开发行的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 16 北辰 01, 债券代码: 135403” , 以下简称“ 16 北辰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 14 北辰债及 16 北辰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